一、官方回复环评和公示已在中联进驻石门时进行,此后的所有站点建设都是按照环评的相关要求进行选址的。
请问:清华圆小区旁修建垃圾中转站,2021年12月县规自局出的规划图,官方所谓的环评据了解是2016年进行的,当时地址都没选,怎么进行环评?清华圆旁修建垃圾中转站这单一事项是否公示? 2016年的环评能否适用于现在? 二、官方回复永固社区还对部分居民进行民意调查。 请问:部分居民是谁,部分居民居住地在哪,部分居民有没有包括清华圆的业主,有没有签字?请提供民意调查表及调查取样范围。 三、回复说湘北职专一体式垃圾中转站无异味。但是有业主实地考察,这个季节还能问道异味,那大夏天的味道更不用说。 请问:怎么能保证一点异味都没有,能签字画押,白纸黑字的保证吗? 四、文中提及的“此垃圾中转站的建设是属于城区垃圾中转站老旧设备置换”, 请问:此前那里是一块空地,并没有旧的垃圾中转站!何来老旧设备置换? 五、清华圆垃圾中转站修建之前有没有公示、听证?之前是市政公园,现在公园中修中转站属于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变更,必要时要召开论证会或听证会,是否有召开? 六、请正面回复清华圆是否涉及虚假宣传,开发商他们知道旁边会修建垃圾中转站而不告知业主,是否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 七、关于开发商虚假宣传问题,根据最新民法典,如果刻意隐瞒不利因素,开发商要承担其后果;如果没有隐瞒,那么就是政府立项建设程序违规; 1、因为小区旁修建垃圾中转站对开发商售房来说就是不利因素,会影响其售房、业主收房,有谁愿意家旁边有一个垃圾中转站? 2、如果开发商没有隐瞒,那为什么清华圆一期1900户业主毫不知情,2022年1月1日-4日一期业主收房,期间毫不知情,而且从各方得知此处修建垃圾中转站是石门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12月出的图纸,而清华圆原本延期至2022年2月底交房,突然提前到2022年1月1日,而且收房的期间没有施工,收房之后立马动工,现已接近尾声。当时打电话投诉回复的是巧合! 请问:有这么巧合吗?这么狗血的剧情只在电视剧中能看到,现实也有这么异常巧合的事情? 3、如果政府立项建设程序合规,那么开发商就涉嫌虚假宣传、刻意隐瞒不利因素,侵犯业主知情权!,同时请给出能证明程序合规的资料文件! 以上问题请正面答复,特别是第二条民意调查的问题,请正面答复,要左顾而言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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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2-01-21 16:17
帖内置顶 – – 2022-01-21 16:22
这位网友:
您好,关于您在“《百姓呼声》诉求石门县清华圆小区旁修建垃圾中转站的回复的一些疑问”一贴中反映的问题,已由石门县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官方回复环评和公示已在中联进驻石门时进行,此后的所有站点建设都是按照环评的相关要求进行选址的。请问:清华圆小区旁修建垃圾中转站,2021年12月县规自局出的规划图,官方所谓的环评据了解是2016年进行的,当时地址都没选,怎么进行环评?清华圆旁修建垃圾中转站这单一事项是否公示? 2016年的环评能否适用于现在? 1、2016年中联公司进驻石门县时就进行了环评,这个环评报告是对整个项目的环评,其中就包涵了站点的建设。 2、该垃圾压缩站的转运能力为40吨,属于小型垃圾压缩站。依据2021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七条第48款公共设施管理业之规定转运能力小于150吨以下的垃圾压缩站不需要进行环评,建成后由当地环保部门进行环保验收即可。 二、官方回复永固社区还对部分居民进行民意调查。 请问:部分居民是谁,部分居民居住地在哪,部分居民有没有包括清华圆的业主,有没有签字?请提供民意调查表及调查取样范围。 1、2020年城管执法局委托永兴街道及相关社区对垃圾量和建站需求进行民意调查和评估。当时清华园小区还未开盘,是根据小区的规模,预估入住的人数来测算的垃圾量。政府是依据垃圾量和需求才决定在东城区建站。 2、小型垃圾压缩站的建设属于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由于转运能力小于150吨,对环境影响小,项目投入小,程序上无需进行环境评估和听证及民意调查。 三、回复说湘北职专一体式垃圾中转站无异味。但是有业主实地考察,这个季节还能问道异味,那大夏天的味道更不用说。请问:怎么能保证一点异味都没有,能签字画押,白纸黑字的保证吗? 该垃圾转运站采用的是目前比较先进的LYSZ系列整体式垃圾压缩机,在收转运过程中垃圾不外露、散落、滴露,可优化垃圾站周边环境,提高垃圾收运的环保性。城区的垃圾采取的是日产日清,垃圾未发生发酵反应,产生的异味比较小。在垃圾收集过程中还要采取除臭、消毒、灭蝇等措施,对空气质量及周边环境不会造成影响。 四、文中提及的“此垃圾中转站的建设是属于城区垃圾中转站老旧设备置换”请问:此前那里是一块空地,并没有旧的垃圾中转站!何来老旧设备置换? 新压缩站占地面积比老站大,因此在原址无法展开,只能重新选址。只要不改变服务区域,不改变用途,建新废旧,就符合置换要求。 五、清华圆垃圾中转站修建之前有没有公示、听证?之前是市政公园,现在公园中修中转站属于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变更,必要时要召开论证会或听证会,是否有召开。 小型垃圾压缩站的建设属于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由于转运能力小于150吨/天,(此站每天转运能力为40吨/天)对环境影响小,项目投入小,程序上无需进行环境评估和听证及。选址建站只要符合《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47-2016》之相关规定即可。 六、请正面回复清华圆是否涉及虚假宣传,开发商他们知道旁边会修建垃圾中转站而不告知业主,是否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 七、关于开发商虚假宣传问题,根据最新民法典,如果刻意隐瞒不利因素,开发商要承担其后果;如果没有隐瞒,那么就是政府立项建设程序违规; 六合清华圆项目以西,与石门二桥以东之间为市政公园,该项目在完工以前公园周边并未修建垃圾中转站,2021年12月份,市政规划在公园开始建设了一个公厕和一个垃圾中转站,正处于该项目12栋旁,相隔一条马路。对此,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调看了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图、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和沙盘模型,均未发现规划有垃圾中转站等设施,而垃圾中转站是在该项目完工以后修建的,并且建设地址在该项目红线以外,与六合清华圆无直接建设关系,因此,六合清华圆项目不涉及虚假宣传行为。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和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石门县县长热线事务中心 2022年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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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2-01-17 09:09
帖内置顶 – – 2022-01-17 10:48
这位网友: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办已受理,待处理结果出来再上网告知。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石门县县长热线事务中心 2022年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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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2-01-16 14:20
这个地方建个中转站没有不妥的地方,只是压缩一下,况且还在马路的另一边,有点小题大作了,常德人民路上有几个中转和公厕都在离商铺4-5米远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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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22-01-17 09:09
这位网友: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办已受理,待处理结果出来再上网告知。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石门县县长热线事务中心 2022年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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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22-01-18 10:52
我真不知道石门的规划是怎么规划的,二桥南头大汉的房子离大桥那么近,旁边的匝道紧靠大桥又很窄,不知怎么上桥下桥?北端的桥头花园,西边先规划建了一个花园,估计匝道也是靠桥,后来可能发现不妥,又把花园毁了后再建匝道。现在东边的花园还没有建,就先把一个厕所与垃圾中转站建在那个显眼的地方,怎么不把厕所建在大桥的下面呢?既不影响大桥的结构,又不影响观感,也能方便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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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22-01-21 16:17
这位网友:
您好,关于您在“《百姓呼声》诉求石门县清华圆小区旁修建垃圾中转站的回复的一些疑问”一贴中反映的问题,已由石门县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官方回复环评和公示已在中联进驻石门时进行,此后的所有站点建设都是按照环评的相关要求进行选址的。请问:清华圆小区旁修建垃圾中转站,2021年12月县规自局出的规划图,官方所谓的环评据了解是2016年进行的,当时地址都没选,怎么进行环评?清华圆旁修建垃圾中转站这单一事项是否公示? 2016年的环评能否适用于现在? 1、2016年中联公司进驻石门县时就进行了环评,这个环评报告是对整个项目的环评,其中就包涵了站点的建设。 2、该垃圾压缩站的转运能力为40吨,属于小型垃圾压缩站。依据2021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七条第48款公共设施管理业之规定转运能力小于150吨以下的垃圾压缩站不需要进行环评,建成后由当地环保部门进行环保验收即可。 二、官方回复永固社区还对部分居民进行民意调查。 请问:部分居民是谁,部分居民居住地在哪,部分居民有没有包括清华圆的业主,有没有签字?请提供民意调查表及调查取样范围。 1、2020年城管执法局委托永兴街道及相关社区对垃圾量和建站需求进行民意调查和评估。当时清华园小区还未开盘,是根据小区的规模,预估入住的人数来测算的垃圾量。政府是依据垃圾量和需求才决定在东城区建站。 2、小型垃圾压缩站的建设属于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由于转运能力小于150吨,对环境影响小,项目投入小,程序上无需进行环境评估和听证及民意调查。 三、回复说湘北职专一体式垃圾中转站无异味。但是有业主实地考察,这个季节还能问道异味,那大夏天的味道更不用说。请问:怎么能保证一点异味都没有,能签字画押,白纸黑字的保证吗? 该垃圾转运站采用的是目前比较先进的LYSZ系列整体式垃圾压缩机,在收转运过程中垃圾不外露、散落、滴露,可优化垃圾站周边环境,提高垃圾收运的环保性。城区的垃圾采取的是日产日清,垃圾未发生发酵反应,产生的异味比较小。在垃圾收集过程中还要采取除臭、消毒、灭蝇等措施,对空气质量及周边环境不会造成影响。 四、文中提及的“此垃圾中转站的建设是属于城区垃圾中转站老旧设备置换”请问:此前那里是一块空地,并没有旧的垃圾中转站!何来老旧设备置换? 新压缩站占地面积比老站大,因此在原址无法展开,只能重新选址。只要不改变服务区域,不改变用途,建新废旧,就符合置换要求。 五、清华圆垃圾中转站修建之前有没有公示、听证?之前是市政公园,现在公园中修中转站属于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变更,必要时要召开论证会或听证会,是否有召开。 小型垃圾压缩站的建设属于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由于转运能力小于150吨/天,(此站每天转运能力为40吨/天)对环境影响小,项目投入小,程序上无需进行环境评估和听证及。选址建站只要符合《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47-2016》之相关规定即可。 六、请正面回复清华圆是否涉及虚假宣传,开发商他们知道旁边会修建垃圾中转站而不告知业主,是否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 七、关于开发商虚假宣传问题,根据最新民法典,如果刻意隐瞒不利因素,开发商要承担其后果;如果没有隐瞒,那么就是政府立项建设程序违规; 六合清华圆项目以西,与石门二桥以东之间为市政公园,该项目在完工以前公园周边并未修建垃圾中转站,2021年12月份,市政规划在公园开始建设了一个公厕和一个垃圾中转站,正处于该项目12栋旁,相隔一条马路。对此,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调看了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图、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和沙盘模型,均未发现规划有垃圾中转站等设施,而垃圾中转站是在该项目完工以后修建的,并且建设地址在该项目红线以外,与六合清华圆无直接建设关系,因此,六合清华圆项目不涉及虚假宣传行为。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和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石门县县长热线事务中心 2022年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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